序号 | 分类 | 发文单位 | 文号 | 标题 | 牵头单位 | 惠农惠民政策简称 | 引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的解读 | 项目申报条件 | 申报流程 | 申报材料 | 申报结果 | 年度报告 | 牵头单位、经办科室的联系方式 | 网上申报链接 | 咨询投诉信箱 |
1 | 惠企 惠民 | 宁政办 | 宁政办〔2015〕13号 |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 市财政局 | 关于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 《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2013〕131号) | 巩固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成果,规范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强化资金监管,逐步建立立项科学、管理规范、注重绩效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 | 部门单位设立新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含中央和省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市级配套资金) | 1、由部门单位按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立项程序进行立项; 2、由部门单位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 3、由部门单位明确预期绩效目标、支出预算和分配方案; 4、市财政审核; 5、市政府批准设立。 | 1、由部门单位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立项文件; 2、部门单位制定的实施计划; 3、部门单位制定的绩效目标、支出预算和分配方案; 4、部门单位申请报告。 | 符合条件的,由市政府批准设立专项资金 | 每年公布一次 | 2832907 2512086 | 无 | ys282252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