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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送审项目文件部分资料必须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装订成册,并装档案盒。图纸部分资料应按顺序排列,并在目录中注明张数。
二、送审投资不得超过立项投资,预算超过概算幅度3%以内应来函对超出原因进行详细分析说明并对超出资金如何落实进行承诺。
三、所有送审资料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如有代建单位应同时加盖):成册部分盖封面上和齐缝处,有复印件的应在封面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同,原件存……处”并加盖公章,图纸部分每张都要求盖章。
四、原则上建设单位应一次性送审,如建设单位一次性报审确有困难的,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提出报审计划,并按概预算同口径列出总投资及分项投资报审计划,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计划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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