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发放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自上海、吉林等重点地区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入(返)宁的医疗物资、民生物资、重要生产物资、农业生产、农产品物资以及邮政快递等其他重要应急运输保障。相关企业可向各县(市、区)对应的卫健、发改、工信、农业农村、邮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申请。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原则上2个小时内以电子邮件方式核发《通行证》。
《通行证》由申请人自行打印,并随车携带。各交通卡口查验驾乘人员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与《通行证》所列信息一致、人员体温正常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予以通行。驾驶员原则上不下车,货物装卸完成应原路返回、不得逗留;确实需要落地的,经企业同意后,纳入地方疫情防控体系。各县(市、区)核发的通行证全市互认,畅通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第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来源:新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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