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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我市大黄鱼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水产品质量安全,1月31日-2月1日,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联合福鼎大队对福鼎全市大黄鱼育苗企业开展联合执法。
本次执法主要针对1月12日-13日执法巡查期间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的企业进行复查,其中11家已全部整改完成,相关生产制度及苗种生产许可证均粘贴在醒目位置,生产期间“三项记录”已全部完善,同时检测人员对其中9家企业进行现场抽样进行监督检测,严把大黄鱼质量关。
(执法支队 林远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