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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完善继续教育体系提升继续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 2019-01-15 08:51 来源: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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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完善继续教育体系提升继续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现就文件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继续教育、终身教育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也将大力发展终身教育、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列入《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目前我省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办学条件薄弱、教育资源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省教育厅以问题为导向,积极作为,提出了完善继续教育体系提升继续教育质量的主要目标和具体举措,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提出了完善继续教育体系提升继续教育质量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二)主要任务

          针对继续教育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7个方面:

          一是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紧贴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统筹校内资源,为行业企业提供立足岗位的技术技能培训服务。

          二是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面向有接受中等或专科、本科、硕士等高等教育意愿的社会成员开展相应的学历继续教育。

          三是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培育多元社区教育主体,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利用现有教育资源,面向社会成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四是加快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利用“互联网+”继续教育的信息化手段,推进数字化资源开放共享,扩大教育资源覆盖面。

          五是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研究制定高校学历继续教育宽进严出管理办法和“学分银行”管理办法,选择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和地区开展研究与试点。

          六是深化闽台继续教育交流合作。推进我省成人高校、社区大学、高校继续教育学院与台湾有关院校结对子,扩大合作规模,深化交流内涵。

          七是着力提升继续教育质量水平。推进学校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在本校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加大对主办学校的问责力度,强化学校的主体责任意识。

          (三)组织实施

          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拓宽投入渠道、营造社会氛围等四个方面提出措施来保证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主要亮点

          一是实施继续教育“3+1”质量工程。即到2020年,建成100个继续教育示范学校(教学点)、100个社区教育示范基地、100个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开发1000门继续教育网络精品课程。

          二是创新服务企业员工教育方式。针对员工培养特点,鼓励主办学校深入行业、企业,开展相应的学历继续教育和各类教育培训,使继续教育更加符合行业、企业生产实际,培养的员工更加适应职业岗位需求。

          三是培育多元社区教育主体。创新以社区学校为载体、远程教育为手段、广场文化为纽带、文化社团为中介、学习型组织为依托的福建社区教育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利用现有教育资源设立老年大学。

          四是探索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研究建立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和“学分银行”制度,推进学历与学历、学历与非学历、学历与职业资格证书之间的互通互认。

          五是建立继续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将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情况纳入学校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在学校全日制高等教育教学工作评估中增加对成人高等教育评估内容,计算学校办学条件时,将学校成人高等教育规模按照一定比例换算成学校办学规模。探索由企业提供支持服务,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继续教育数字化管理平台。研究建立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继续教育学费定价机制。

         

        解读: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完善继续教育体系提升继续教育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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