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发改委(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逐步实现义务教育资源均等化,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21〕3号),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制定了《福建省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9月24日
福建省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加快教育资源均等化的步伐,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21〕3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为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结合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逐步实现义务教育资源均等化。
二、实施原则
(一)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各地要从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薄弱环节入手,重点解决现阶段人民群众关切的“城镇挤、乡村弱”等突出问题,根据人口流动的变化趋势提前研判学位供需变化,坚持城乡并重,科学合理规划学校布局。
(二)均衡资源,提升质量。各地要坚持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与优化提升办学能力相结合,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采取有效措施缩小城乡、区域差距,均衡发展。更加注重办学质量的提升,坚持基本办学条件改善与办学内涵质量建设相结合,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与管理,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能力。
(三)省级统筹,以县为主。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实行“中央补助、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管理方式。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序推进项目顺利实施。要做好与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不得将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与升学率挂钩。
(四)对标对表,补齐短板。在实施完成2019-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的基础上,对照国家及省定基本办学标准,全面梳理、核准缺口、摸清底数,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齐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短板,改善教书育人环境,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坚决防止超标准建设豪华学校。
三、主要目标
2021-2025年,全省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入学需求,继续巩固义务教育阶段56人以上大班额消除成果;学生寄宿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学校教学生活条件持续改善;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明显提升;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条件得到有效保障;校园文化建设不断加强,良好的育人氛围更加浓厚。
四、实施范围
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实施范围应符合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27号)有关规定,强化对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支持。其中,消除大班额应以城镇为主,寄宿制学校建设以乡镇为主,小规模学校建设应为规划长期保留的乡村学校。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和幼儿园、民办学校、完全中学高中部、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高中部以及因打造“重点校”而形成的超大规模学校不纳入支持范围。
五、重点任务
(一)不断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各地要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为重点,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发〔2018〕111号)有关要求,因地制宜加强农村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设施建设,配齐洗浴、饮水等学生生活必须的设施设备,支持取暖设施和卫生厕所改造,改善学校寄宿条件,根据需要建设心理咨询室、图书室等功能教室,打造乡村温馨校园;继续改善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支持乡村学校因地制宜开好音体美等课程,保障教育教学需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完善教育配套设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福建省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意见>
(二)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各地要统筹兼顾城镇化进程,完善区域内学龄人口动态监测机制,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引导学生合理流动。要根据义务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和财力状况,优化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新建、改扩建必要的义务教育学校,鼓励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逐步推进标准班额建设。
(三)稳步提升学校办学能力。各地要全面总结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线教学经验,改善网络设施,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支持学校网络设施设备以及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建设,更加注重支持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教学水平,推动线上教学开展,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加快缩小城乡差距。根据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要求,配齐所需必要设施设备,特别要建设好必要的体育、美育场地和劳动教育场所,不断提升教育设施和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县级政府负主体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大统筹力度,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市县两级教育、发改、财政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合作主动协调,加快项目执行,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科学规划,有序实施。各县级教育、发改、财政部门要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城乡布局和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城市建设规划、中期财政规划等重大规划的衔接,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对照重点任务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规划编制要牢固树立“节俭办教育”的理念,不得规划建设豪华学校,要充分考虑当地财政可承受能力,分项目、分年度细化规划目标和工作任务。市级教育、发改、财政部门要在汇总审核市域内各县级规划基础上,组织制定本市规划,并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备案。
(三)落实经费,强化保障。“十四五”期间,省级以上财政继续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发改和财政部门要加强省级及以上相关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结合实际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强化项目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严格督促,压茬推进。各地教育、发改、财政部门要加强过程监督,依法依规实施工程项目,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设备采购质量,确保按时完成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要采取适当方式将项目建设规划、项目学校名单、项目建设规模、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招标采购情况等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工作中涉及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