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普通初等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扫盲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拟订全市初等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布局;指导初等教育、幼儿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初等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评估验收工作;制定小学、幼儿园年度招生计划;指导全市初等教育、特殊教育教学课程改革;指导、管理全市初等教育、特殊教育的学制、教学计划、教学用书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初等教育、特殊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初等教育、特殊教育德育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配合有关科室和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儿童“两纲”实施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配合做好少先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工作;指导民办小学的评估、办学工作。完成局(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游清铃 电话:2915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