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闽教体〔2022〕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按照国家、省的部署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地各校要以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强化学校语言文字教育,将语言文字要求纳入学校、教师、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构建适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和道德养成、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语言文字教育活动体系。
2.根据学生不同年龄身心特点抓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注重幼儿园教育中阅读兴趣的培养,使孩子学会倾听并能用普通话进行基本交流。加强中小学普通话口语、规范汉字书写、阅读写作及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等方面的教育教学,提高中小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听说读写能力。
3.根据各地各校不同特点,结合“书香墨香校园”创建活动,丰富学校语言生活,每所学校在推普活动期间均要开展1项活动,并作为今年评审市级语言文字先进集体与个人的重要参考依据。
4.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于9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含照片5-10张)上报市语委办(邮箱:ysk5685@163.com;联系人:谢兆文;联系电话:0593-2915685,1302493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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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