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重点项目建设逐年增多,项目征占用生态公益林地面积不断增加,征占用生态公益林必须建立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实施“先补后占”。为进一步完善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建设,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需要, 根据2020年12月1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第92次)议定的事项,市政府办印发了《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市级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宁政办〔2020〕118号);为规范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市级生态公益林储备库使用管理,完善市级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管理办法》。
二、出台文件的依据和适用范围等
依据:根据《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福建省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和调整办法》和《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市级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宁政办〔2020〕118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管理办法》。适用范围:适用于宁德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市级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建设、使用和管理。《管理办法》所称市级生态公益林储备库,是指在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辖区内省属国有林场经营区范围内的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中区划界定经省林业局备案同意的生态公益林储备库。
三、规划和建设市级生态公益林储备库
依托省属国有林场建设市级生态公益林储备库,由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林业局负责组织在古田国有林场、霞浦国有林场和福安国有林场等3个国有林场经营区范围内的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中建立市级生态林储备库,重点在穆洋溪、古田溪水库、交溪干流、青龙山和省政府批准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范围建设,备用地总面积3.5115万亩,其中:古田国有林场8718亩、霞浦国有林场10368亩、福安国有林场16029亩。第一期(2021年)建设市级生态公益林储备库3000亩,即三个国有林场各建设1000亩。
四、申请与使用市级生态公益林储备库
一是规定了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的生态公益林占补平衡,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使用市级生态公益林储备库。
二是规定了各县(市、区)对事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的生态公益林占补平衡,需跨县(市、区)调整补充的,可由县级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向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政府提出申请,经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林业局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从市级生态公益林储备库中调剂补充,并由申请单位按规定承担生态林异地补充资金。
三是符合占用生态公益林(地)条件的建设项目,3种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使用市级生态公益林储备库:
(一) 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
(二) 因项目建设需要,市政府认为可以使用的项目;
(三) 跨县区域的基础设施或民生工程项目,其中一县或多县储备库无法满足占补平衡的。
五、市级生态公益林储备库档案变更
规定了已使用的市级生态林储备库资源档案应及时更新,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其森林资源建档小班因子变更等工作。
一是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每年根据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要求,按照《福建省森林资源数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已使用市级生态林储备库小班地块的森林资源档案变更工作。
二是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林业局负责审查各地上报的从市级生态林储备库中补充生态公益林的材料,报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及时报批。
六、附 则
规定了《管理办法》由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林业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