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教育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林业局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技术人员林业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10 16:3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人社局、林业局,东侨开发区人劳局,各国有林场:

        经研究,拟于今年第四季度召开工程技术人员林业专业中级职务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按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和宁人发〔2013〕13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时间要求
        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2017年8月20日至9月30日,逾期恕不受理。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计算至2017年12月31日。

        三、报送材料内容
        (一)委托评审函1份。
        (二)单位申报人员《汇总表》1份。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四)《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20份。
        (五)论文代表作一式4份。
        (六)两寸免冠彩照1张。
        (七)个人书面承诺书1份。
        (八)《业务自传》一式2份。
        (九)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1.资格证明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4)任期内继续教育证书;
        (5)任期内年度考核表;
        (6)任现职以来获奖材料;
        (7)企业单位申报对象需提供缴纳的社保证明(一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论文材料一式2份。
        3.任现职以来业绩材料。

        四、报送要求
        (一)公示
        凡参评人员应将《简明表》在本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后在《评审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
        (二)代表作
        必须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技术论文或业务技术工作总结,一般的综述性文章无效。破格参评人员代表作3篇,发表刊物必须是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均需有CN或ISSN刊号,不含增刊)。以发表采用通知书作为论文、论着发表依据的不予采纳。
        (三)代表业绩
        提供两项参加过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技术服务工作的业绩,要体现本人参与的部分、内容及所起到的作用。业绩材料装订必须规范、整齐。
        (四)报送权限
        县(市、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本单位初审并公示后,集中送当地人事职改部门预审并开具评审委托书,后再集中报送市林业局审核。市直有关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由本单位初审、公示后,开具委托评审书集中报送市林业局审核。
        (五)电子版材料及装盒
        论文代表作、《汇总表》《简明表》和《评审表》电子版发至ndslyj2831799@163.com邮箱。评审材料必须用硬壳档案盒承装,盒面粘贴报送材料清单。

        五、质询事项
        对破格申报者、论文或业绩等有疑问者,市林业局职改办将视情况组成专家质询小组进行当面或电话质询答辩。

        六、纪律要求
        (一)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虚报业绩的;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让他人代写论文、工作总结、业务报告的,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员2年评审资格。
        (二)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经查实,属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参评人员,取消其任职资格和所聘职务,取消3年参评资格,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属于其他企业的参评人员,取消3年参评资格。
        (三)各县(市、区)职改和林业部门要专人审核,严把材料审核关,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企业)给予通报批评,整改不到位的今后不予采信。

        七、其他事项
        (一)对未组织林业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县(市、区)在征得市人社局同意后,初级参评人员可委托本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材料与要求参照本通知。
        (二)本通知及申报评审有关表格均可从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林业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三)评审收费标准按照闽价费〔2008〕361号文规定执行。
        (四)联系人:陈澜,2831799。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林业局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9日

        报送评审材料说明

        1.《汇总表》加盖本单位公章。

        2.《简明表》双面打印,一式20份,加盖县职改办、县林业局公章(表中论文、业绩情况按学术代表性、重要性为标准排序)。

        3.个人书面承诺书格式(附后),须亲笔签名。

        4.论文代表作2篇隐去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2篇为正常格式,每篇单独装订。论文已发表的,需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期刊信息页、正文、封底。

        5.照片要用圆珠笔在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6.《简明表》中列出的所有学历、学位,都要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后取学历还应提供更改学历的文件。《电子注册备案表》到www.chsi.com.cn进入“学籍学历查询”项,按提示操作;无法在线验证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的联系方式或能够有效证明其学历真实性的其他材料。

        7.除论文代表作外,第二点㈦-㈨点原件或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并制作目录。

        8.业绩可以单独装订,按简明表顺序排列。代表业绩(2项)应在目录中注明,应包含:⑴《业绩项目登记表》,⑵原始业绩材料复印件及相关单位的有效证明,⑶原始业绩材料。其他业绩应至少制作《业绩项目登记表》。

        9.各县(市、区)职改办、林业局要严格审核申报人员个人身份、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属复印件的,要经县级职改办查验原件,统一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由原件复印”后加盖公章,以示负责。

        10.除业绩材料外,申报材料一律使用A4纸。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