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D00113-0909-2021-00113 | 文号 | 宁人社〔2021〕108号 |
发布机构 |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1-06-23 |
标题 | 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财政局转发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0113-0909-2021-00113 | ||
文号 | 宁人社〔2021〕108号 | ||
发布机构 |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6-23 | ||
标题 | 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财政局转发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7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测算所需资金,切实做好资金安排,确保2021年7月1日前将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发放到位。调整养老金工作总结于202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人社局、财政局。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财政局
2021年6月23日
抄送:市社会保险中心,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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