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政策
(一)临时性卫生防疫公益性岗位补贴
1.补贴对象:开发临时性卫生防疫公益性岗位的村、社区
2.补贴标准:临时性卫生防疫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3.申领流程:开发临时性卫生防疫公益性岗位的村、社区,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应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村、社区银行账户。
(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对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2.补贴标准:用人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3.申请材料:①《企业符合条件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②《劳动合同》复印件;③企业提供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材料。
4.申领流程: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用人单位按属地原则向企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三)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
2.补贴标准:按每招用1人给予企业1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申请材料:①《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补贴申报审核表》;②《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名单》;③与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申领流程:企业确认招用人员就业满3个月后,按属地原则向企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的企业向东侨人社局申请。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按有关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补贴对象: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2.补贴标准:实际缴交的基本养老费、医疗保险费的1/2。
3.补贴期限: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4.申请材料: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②《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③银行个人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一份等材料。
5.申领流程: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申请人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五)一次性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①大中专毕业生。指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毕业5年内是指申请人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日期距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材料的时间不超过5周年。②就业困难人员。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8]18号)第十条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照享受就业困难人员政策的农村三类人员,以及《福建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推进精准就业扶贫六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225)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③返乡农民工。主要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外出务工或经商,近3年内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的农民。
2.享受条件:首次在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创办企业(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下同)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
3.补贴标准:①申请人及所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符合上述条件,且申请人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②申请人及所创办企业条件上述条件,且企业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本人,以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人数为准),给予不超过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4.申请材料:①《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审核表》;②《创业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
5.申领流程:申请人向工商注册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注册的到东侨人社局申请,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各级财政、人社部门按有关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六)创业担保贷款(个人)
1.政策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补贴标准: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疫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新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贴息条件:对个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4.申请流程:申请人向创业所在地基层人社工作平台申请,并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能够证明借款人身份的证明材料(军人转业退伍证、毕业证等)、《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通过金服云平台或当地确定的其他方式共享给当地合作经办银行及人行、财政、地方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申请人到合作银行申请贷款。
(七)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1.补助对象:参保失业人员、参保失业农民工
2.享受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的),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每人每月815元,其他县每人每月747元)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3.申领方式: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即可申领。还可以直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申领,支付宝搜索“全国失业金申领-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根据提示输入基本信息提交申请即可。
二、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政策
(一)项目制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各级人社部门公布的补贴性免费职业培训学校。
2.政策内容及补贴标准:各级人社部门公布的补贴性免费职业培训学校为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总学时不低于40学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补贴。
3.申领流程:培训单位应于计划开班日前5个工作日,登陆“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选择申报“项目制培训”项目,并按要求填报培训补贴申请所需的相关信息,提交人社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二)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培训单位(使用职业培训券)、办理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外省来闽务工人员、在宁台胞)。
2.政策内容及补贴标准:办理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外省来闽务工人员),参加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以及列入人社部门公布的承担补贴性培训项目机构目录的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总学时不低于20学时,按500元每人的标准给予培训单位或参训者培训补贴。列入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上浮30%;五类群体补贴标准上浮20%。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3.申领流程:开展培训前,培训单位登陆“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选择申报“短期培训”项目,并按要求填报培训补贴申请所需的相关信息,提交人社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三)马兰花创业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各级补贴性免费职业培训学校、人社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的“马兰花创业培训”机构。
2.政策内容及补贴标准:劳动者为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参加马兰花创业培训的,按培训合格人数每人1500元给予培训机构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3.申领流程:开展培训前,培训机构登陆“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选择“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并按要求填报培训补贴申请所需的相关信息,提交培训机构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符合条件的提供培训补贴。
(四)见证补贴
1.补贴对象:办理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宁务工人员、在宁台胞)。劳动者使用职业培训券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的,由培训单位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2.政策内容及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的,按证书等级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初级工(五级)700元/人;中级工(四级)1000元/人;高级工(三级)1500元/人;技师(二级)2000元/人;高技技师(一级)30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500元/人。列入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上浮30%;五类群体补贴标准上浮20%。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3.申领流程:(1)城乡劳动者自主考取证书的,可通过“职补小助手”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或向属地人社部门提交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卡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补贴,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给予职业培训补贴。(2)劳动者以领取职业培训券的方式,参加由各级人社部门同意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证书的,培训单位可在管理平台(系统账号参照就业技能培训执行)向培训券发券地人社部门发起职业培训补贴申请,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五)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1.补贴对象:办理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外省来闽务工人员,在闽台胞);普通高等学校、中高职院校(含技工院校)的在校生在毕业学年学生(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须提供学校证明)
2.政策内容及补贴标准:在我省范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且未享受过鉴定补贴的人员,可享受一次终生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每人150元;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为每人190元;对五类人员补贴标准每人180元。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补贴标准为每人130元。补贴标准不超过物价部门核定的实际收费额。
3.申领流程:由机构统一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受理,提交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个人申请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校生提供学校证明、电子汇总表。受理机构审核通过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复核通过后发放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三、申报受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一)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政策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968638
蕉城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222730、2226527
古田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161683、2161682
屏南县就业和人事人才服务中心:3322339
周宁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5621961
寿宁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5522660
福安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132322
柘荣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8353117
福鼎市劳动就业指导中心:7860799
霞浦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8059827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820702
(二)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政策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961251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职业技能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2761982
蕉城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226522
古田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161593
屏南县就业和人事人才服务中心:3339962
周宁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5622626
寿宁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5522660
福安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8981165
柘荣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8317206
福鼎市劳动就业指导中心:7869552
霞浦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8881096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82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