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2022年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结合宁德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措施》部署,强化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持续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切实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在激励创新、保障民生、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作用,为产业转型升级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工作基础
1.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强化对《商标侵权判定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贯彻力度,及时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参加全省商标监管业务培训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对商标一般违法、商标侵权的判断能力和水平,统一执法标准。结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活动,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商标申请审查要求及规范,提升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审理指南》知晓度,推动商标申请人合理、规范、有序申请注册商标,切实维护我市商标申请注册的正常秩序。
2.持续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抢注行为。深入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恶意将企业名称或字号抢注为商标、囤积商标等行为。加强对商标、专利等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业内自律监督,引导代理组织诚信守法经营。及时查处整治上级交办的涉及我市的商标抢注、恶意申请以及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营造良好的商标专利申请与使用社会氛围。
3.加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协作,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行诉协同与多元化解工作,拓展专利行政裁决案源渠道,及时高效做好诉调对接和维权援助,便利权利人依法合理维权。
(二)突出主责主业
4.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畅通纠纷受理渠道,通过12315投诉热线、市县联合进企业等方式主动收集排查案件线索,对依法应受理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做到有案必立。加大涉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外资企业等专利侵权纠纷办案力度,及时化解企业困扰。依托中国(宁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组建宁德知识产权专家智库,为全市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处理专利纠纷案件提供侵权判定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撑,持续提升行政裁决办案质量和效率。严厉打击专利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行为,更好发挥行政保护优势。
5.强化商标保护业务指导。加强商标使用规范化指导,及时纠正不规范使用商标行为,及时受理、转办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侵权投诉。加大对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加强商标执法指导,做好典型案例通报、行政答复等工作。引导商标监管人员积极参与侵权调解、维权援助、普法宣传等工作。聚焦商标印制、生产流通等环节,切实督促定牌加工企业,严格履行商标审核义务,防范商标侵权行为发生。充分运用驰名商标保护手段,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6.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监管。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各地要因地制宜努力建设优势项目,着力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打造地理标志引领特色产业发展的工作样板。要指导各地协会组织对地理标志品牌围绕“使用好、管理好、宣传好”进行管理运作,加强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的保护监管,加强对擅自使用地理标志的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执法保护力度,严格规范在营销宣传和产品外包装中使用地理标志的行为。健全“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管机制,开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抽查。落实好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积极服务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
(三)聚焦重点环节
7.加强展会执法维权服务。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展前审查、展中巡查、现场设站(点)等措施,积极参与展会知识产权宣传、执法维权服务等工作。围绕进博会、广交会、新能源新材料博览会等国内大型展会,做好辖区参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服务工作,加强培训,提高意识,引导其开展展前知识产权审查,做好知识产权纠纷的防范、调解与查处工作。
8.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保护。加大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抗疫防护用品、民生物资、食品药品以及儿童用品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检查和办案力度,增加办案频次,通过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办案,坚决查处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和假冒行为。聚焦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传统手工艺品等,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在应季地理标志农产品集中上市的时间节点,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
9.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加大对平台内经营者知识产权授权信息抽查检查的力度,推进《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执行,引导平台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全流程管理。建立打击网络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快速反应、快速打击、快速协作机制,切实加大对线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打击力度。督促指导电子商务平台落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定义务以及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工作,提升侵权线索线下源头追溯的精准度。
10.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持续推进《关于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宁市监〔2021〕 201号)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的指导和服务。积极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和典型案例收集研究、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培训和宣传,积极对辖区企业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指导服务,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专家顾问机制,有效推动我市权利人合法权益在海外依法得到同等保护。
(四)创新工作机制
11.优化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充分发挥中国(宁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同中心作用,在开展执法培训、共享保护资源、提供技术咨询等领域,加强与公检法司等多部门的互动协作,不断提升区域快速协同保护能力和水平。
12.深入推进试点示范创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工业园区建设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带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整体提升。深入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指导已有示范区及时总结、提炼示范区建设经验,巩固推广建设成果,引导、推荐更多地区参与示范区建设。积极深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改革,加强专用标志使用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于11月1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联系人:许羽洁,联系电话:2250965。
(二)提升能力水平。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等政策法规的学习研究,提高一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对疑难案件要书面请示汇报,市局将认真研判案情,及时予以答复。要树立办理精品案件意识,积极做好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的遴选报送工作。
(三)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理念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等重要时段,组织报刊、电视及网络新媒体等开展集中宣传,普及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专业知识,报道专项行动的措施、成效以及典型案例,营造声势,扩大影响,提升权利人、创新主体与广大消费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