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D00210-0201-2022-00088 | 文号 | 宁市监〔2022〕201号 |
发布机构 |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9-09 |
标题 |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市场监督管理局 教育局 卫健委 公安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0210-0201-2022-00088 | ||
文号 | 宁市监〔2022〕201号 | ||
发布机构 |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9-09 | ||
标题 |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市场监督管理局 教育局 卫健委 公安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卫健局、公安局(分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
现将《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健委 福建省公安厅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闽市监餐〔2022〕22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和公安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协同做好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严防学校食品安全事故。
二、推进校园守护行动。各地要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集中力量开展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制作、人员健康、餐具洗消、环境卫生等管理,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三、加强重点监督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学校、餐次、用餐人数和供校集体用餐企业等情况,强化监督指导和日常监管,严禁无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餐饮企业为学生集中送餐,切实保障学生用餐安全。
四、提升创新监管水平。各地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要持续推进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力争年底前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一品一码”追溯信息管理工作,提升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水平,巩固和提升学校食堂色标管理水平,切实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五、注重部门沟通协作。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完善联防联动和检查结果信息通报制度,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守护食品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请各地结合《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宁市监办〔2022〕32号)文件要求,将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及工作情况统计表于9月21日前分别报送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科、市卫健委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科、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黄月花,联系电话:0593-8931092;
市教育局联系人:吴其强 ,联系电话:0593-2915692;
市卫健委联系人:谢友华 ,联系电话:18659298563;
市公安局联系人:龚 辉 ,联系电话:13950588855。
附件: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教育厅 卫健委 公安厅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市场监督管理局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教育局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卫生健康委员会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公安局
2022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