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能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结合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总工会实际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拟询价采购相关法律服务,有关事项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资格条件
参选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参选律师事务所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住所地在蕉城区或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2.参选律师事务所具有为政府机关提供法律服务和处理职工维权服务方面的经验;
3.参选律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
4.参选律师事务所以团队作为我会法律服务项目的服务单位;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律服务团队主要职责
(一)担任市总工会常年法律顾问。
1.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咨询,协助审查、起草或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声明等法律事务文书,协助规范和完善规章制度,为市总工会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重要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受委托处理各类纠纷,与有关部门交涉、发表声明(函)、代理诉讼、仲裁及执行案件等;
4.受委托参与对特定事项的调查、取证;
(二)担任工会职工维权和法律宣传服务工作律师团队。
5.协助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
(1)配合市总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员的业务培训;
(2)根据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要求,起草《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等相关文件;
(3)接受指派,协助处理重大、疑难和群体性等案件,安排律师到现场调查取证。
6.协助市总工会组建和管理全市工会法律志愿者队伍。
7.通过线上线下工会法律服务窗口,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8.协助市总工会做好信访接待、纠纷调处等法律服务,为研判、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援助:
(1)协助做好职工维权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接待工作,并提供相应法律咨询和帮助,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日活动;
(2)协助市总工会办理12351职工服务热线、12345政府便民服务平台所涉职工信访事项;
(3)配合市总工会做好职工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定期收集、整理当前劳动争议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相关分析研判,协助市总工会完成季度信访分析研判报告;
(4)接受指派,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代理职工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案件,参与劳动争议非诉讼协商和争议调解。
9.开展法律宣传服务:
(1)参与普法工作,协助市总工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及培训等工作,每年开展法律宣传进基层活动不少于3场;
(2)每月提供1篇以上“以案释法”稿件,制作1篇以上法律宣传微信帖。
10.协助市总工会开展企业重整、改制、破产、清算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1.办理市总工会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要求
1.每周四上午安排律师在市职工服务中心值班,并服从市总工会工作安排和管理。
2.每年总结1次法律服务工作情况。
3.对开展工作情况及时做好资料建档,对所办案件完成立卷归档等工作。
4.办案要求。律师接案后,应当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负责该接访案件全程的处理。按照要求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承办律师发现需要终止法律援助情形时,应及时向市总工会报告。接待职工法律咨询,应文明用语,不得使用有损害工会形象和声誉的语言和行为;应引导职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和渠道解决问题,不得鼓动、挑唆职工上访、扩大事态发展等行为;不得同时为劳资双方提供法律服务;不得向受援职工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5.对于所承办的重大、复杂、疑难的法律援助案件,应当经集体讨论,提出承办意见或者方案,并经市总工会同意后,确定具体的承办方案。
6.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一年。
五、服务费用及报价方式
服务费用设置最高限价8万元,如有职工法援案件按相关文件标准另行计费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分方法和评分标准见附件2)。报价单及相关材料须以密封方式,可邮寄或现场提交,不接受传真方式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以收到时间为准),超出规定报价时间的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宁北路6号工会大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金里,0593-2319818;郑丽清,0593-2771398。
附件1: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总工会2021年度法律服务项目报价单
附件2:评分方法和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