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河道生态环境建设,科学治理河道脱水段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省、市高度重视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持续加大生态下泄流量监管力度,水电站落实生态下泄流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水电站落实生态下泄流量涉及面大,影响范围广,仍面临一些问题。您经过实地调研所提出的建议,对推动我市水电站落实生态下泄流量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在工作开展中积极吸纳您的建议并完善相关政策,推动河道减脱水段的科学治理。
一、关于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的建议
水电站开发导致的减水脱流问题是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重点整改任务,2018年,全市各县(市、区)已完成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核定,对不按标准泄放生态流量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2022年3月,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对我市水电站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予以“黄牌”警示,我市立即成立以副市长为指挥长的水电站生态流量整改推进督导工作专班,坚决完成好水电站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将结合此次水电站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重点河段、敏感流域将优先通过工程措施进行治理,在吸收屏南县霍童溪流域、福安市潭头镇汾洋电站流域生态治理有益做法的基础上,采用建设生态堰坝对福鼎市南溪水库坝后河段、牛头溪水库减水段进行修复。下一步,我局将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生态安全与人水和谐理念为指导,结合您的建议在全市继续推广采用河道生态修复的好经验好做法,因地制宜、着力加强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促进河道休养生息,维护河道生态健康。
二、关于充分利用好山涧水的建议
按照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出台《福建省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将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考核工作,进一步引导水电站在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措施过程中,充分发挥工程生态效益,增加河道的水面和蓄水量。
三、关于生态与经济效益共赢的建议
按照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出台《福建省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将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认真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适时调整生态流量。依据上游来水发生明显变化或下游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我局将及时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复核并依法依规整生态下泄流量。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将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加强对重点流域、重点河段、环境敏感区是否存在减水断流问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三是加强流域梯级水库科学调度。在确保运行安全和满足防汛抗旱工作需要前提下,配合发改(工信)部门指导电网企业科学安排水电站发电出力,适时对水电站采取调整发电运行方式,做到即落实好生态下泄流量,又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四、关于出台扶持与补助政策的建议
我局将积极配合财政等部门,加强相关政策的争取力度,积极对上争取资金扶持与补助,对已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流域、河道修复的县(市、区)将优先纳入计划,获取资金扶持与补助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优化河道生态环境建设,科学治理河道脱水段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张 宁
联 系 人:李学飞
联系电话:1385966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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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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