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水电〔2013〕379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办水电〔2019〕16号),经评审审定,我局拟同意分别授予柘荣县丰源水电站、柘荣县坑里水电站、柘荣县王庭水电站、柘荣县王社一级水电站、柘荣县王社二级水电站、柘荣县潭丘水电站等6座水电站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2月2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水利局建管科 李学飞
电 话:0593-2828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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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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