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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5日,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向我市移交了群众信访举报件9件。我市高度重视,及时交办至相关县(市、区)及市直单位进行办理。现将第九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序号 |
举报 编号 |
举报县市区 |
举报详细地址 |
举报 内容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 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重复举报件编号 |
备注 |
1 |
SD2ND20211214D002 |
福安市 |
福安市穆云乡隆坪村春木洋自然村 |
福安市穆云乡隆坪村春木洋自然村的一家红砖厂,日产万吨红砖,用煤气烧砖,冒出的浓烟影响周边村民,破坏后山树林。 |
大气、生态破坏 |
12月15日,我市组织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福安生态环境局、福安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和穆云乡政府对该企业生产现场进行核查。 1、反映的用煤气烧砖,冒出的浓烟影响周边村民问题 经查,企业的原料主要为渣土、粉煤灰等,经挤压成型、烧结、成品,并配套建设烟气处理设施脱硫塔。因企业自身经营问题,企业于2021年6月停产至今,检查现场砖机和窑车上无砖坯、无成品砖,隧道窑部分损坏,厂房部分屋顶已坍塌,2021年8月该企业向福安供电公司申请停电(用电记录明细表附后)。经调阅我市近两年12369平台投诉件未接到相关问题投诉。因此,反映的用煤气烧砖,冒出的浓烟影响周边村民问题,不属实。 2、反映的破坏后山树林问题 因非法占用林地,该企业曾于2017年、2020年被福安市林业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安林罚决字[2017]第07028号)、(安林罚决字[2020]第07005号)),但目前该地块已调整为非林地,现场核查未发现存在非法破坏林木行为。因此,信访件反映的破坏后山树林部分属实。 |
部分 属实 |
责成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和穆云乡人民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若企业恢复生产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审批、验收要求规范生产,切实维护周边居民的环境权益。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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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D2ND20211214D003 |
古田县 |
古田县大桥镇牛峰村 |
古田县大桥镇牛峰村村两委把村集体的50多亩生态林挖掉,造成山林面积毁坏,造成水土严重流失。 |
生态破坏 |
经调查,古田县大桥镇牛峰村委会于2016年2月份,钩挖平整的空地坪林地面积为1134平方米(折1.7亩)(其中生态林面积为382平方米(折0.57亩),非生态林面积752平方米(折1.13亩)准备作为搭建银耳生产房用地,后未利用闲置荒废至今,另有当事人于2017年5月份,在古田县大桥镇牛峰村“后门山”山场上非法开垦林地面积97.2亩用于种植果树。2021年7月20日,古田县林业局对两起案件分别进行立案查处。目前,两起案件罚没款已缴纳到位,牛峰村村委会涉案约1.7亩林地已自然复绿(仍需进行补植),当事人涉案林地97.2亩已全部复绿。 |
部分 属实 |
1.2021年7月20日古田县林业局已对两起案件分别进行立案查处,并执罚到位。牛峰村村委会涉案约1.7亩林地已自然复绿(仍需进行补植),当事人涉案林地97.2亩已全部复绿。 2.下一阶段,古田县林业局将督促大桥镇牛峰村村委会对被钩挖的林地进行补植复绿。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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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D2ND20211214D006 |
霞浦县 |
霞浦县牙城镇工业集中区 |
福建省福宁浦明胶有限公司工业废水排入牙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导致臭气熏天,影响居民生活 |
大气 |
牙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作为福建省福宁浦明胶有限公司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实际建设和运行单位均为福建省福宁浦明胶有限公司;目前平均日处理水量约4000吨/天,于2021年7月开始进行调试至今设施运行正常,水质稳定。项目已按照环评要求合理规划总平面图布局,将可能散发较大臭味的构筑物集中远离敏感点位布置,同时在厂区加强平面绿化和垂直绿化,减少臭味向外扩散;检查时,厂区周边暂未闻到明显气味,但在厂内生化处理设施(两级AO处理工艺)旁有闻到臭味,受气压、天气或风向等不利因素影响时,臭味特征污染物可能对周边造成影响。 |
部分 属实 |
1.霞浦县将于近期组织相关部门联合福建省福宁浦明胶有限公司、牙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单位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会商,对牙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存在的臭气问题,分析可能存在的原因,并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降低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影响。 2.加强对牙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监督检查,督促污水处理厂严格按照环评审批和验收要求规范运行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稳定排放。 3.加强对该公司法律法规宣传,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守法意识和防范环境污染的自觉性。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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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D2ND20211214D007 |
福安市 |
福安市城北街道兴阳路 |
福安市城北街道兴阳路粉尘大,市政洒水车从未进入兴阳路作业 |
大气 |
12月15日上午,福安市政府组织城北街道、市城市管理局和泓欣保洁公司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查。经查,泓欣公司在新阳路的洒水作业次数偏少,主要原因是新阳路位于城北街道锦阳社区,该社区农贸市场、停车场等基础设施缺乏,该路段两侧流动摊点聚集、车辆停放多、人流量大,大多数店主、车主不同意洒水作业,环卫等部门多次接到沿线店铺和车辆车主投诉,泓欣公司也接到个别群众投诉,导致泓欣公司在新阳路的洒水作业次数偏少,该信访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 属实 |
1.由城北街道锦阳社区负责加大对周边商户、群众的宣传引导,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2.福安市责成泓欣公司调整洒水作业时间增加洒水作业频次,每天下午3:00-4:00对新阳路进行洒水作业,减少对群众的影响。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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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SD2ND20211214D010 |
蕉城区 |
蕉城区鹤峰中路157号 |
蕉城区鹤峰中路157号楼下临街店面,电焊加工产生的噪声和烟气扰民。 |
噪声、大气 |
信访件反映的噪音和烟气扰民问题属实。12月15日,蕉城区城市管理局与蕉南街道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店为间歇性作业,当对不锈钢进行切割、焊接操作时会产生一定的噪声与烟气。 |
属实 |
1.针对该不锈钢加工店正常营业所产生的噪音和烟气,蕉南街道已督促店主调整作业时间,午夜间停止切割、焊接作业,其他时段尽量在室内作业,从而最大限度减少噪声、烟气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下一阶段,蕉南街道将继续和店主、业主进行沟通协商,商讨更优的解决方案,争取早日达成一致意见。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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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SD2ND20211214D011 |
蕉城区 |
蕉城区天山路大东海房地产和中融房地产间 |
蕉城区天山路宁德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对面的大东海房地产和中融房地产中间的一块空地施工现场在挖山碎石,没有防护措施和围挡,存在安全隐患,尘土飞扬,严重影响全校师生安全。 |
大气 |
1.信访件反映的挖山碎石问题部分属实。经查,该区域为大寨山体育公园项目的施工便道,主要用于项目施工前期勘察,于7月5日开始动工建设,并于9月10日建设完成,修建施工便道过程中不存在采石外运行为,所有砂石用于该项目。现场设置有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的“政府用地、严禁盗挖”警示牌。根据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日常巡查记录,该区域近两个月未施工。 2.信访件反映的无防护措施问题属实。目前,该施工便道已建设完成,但未设置围挡等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 3.信访件反映的扬尘问题属实。目前大寨山体育公园项目正处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暂未开始建设,未确定项目总体设计方案,故该施工便道暂未进行路面硬化、未配套降尘设施。虽然该施工便道未开始使用,但未采取封闭管理,导致附近车辆行驶过程中易引起扬尘。 |
部分 属实 |
1.针对该施工便道未设置防护措施和围挡,存在安全隐患;路面未硬化、未配套降尘设施,附近车辆行驶过程中易引起扬尘的问题。蕉城区自然资源局责令业主单位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在该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并将施工便道封闭。该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6日完成施工便道围栏安装及封闭,待大寨山体育公园项目建设前,完成路面硬化并配套雾炮机、喷淋等降尘设施。 2.下一步,区城市管理局将督促施工方做好工地周边环境卫生与渣土车辆运输管理工作。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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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SD2ND20211214D012 |
蕉城区 |
蕉城区中医院对面 |
1.蕉城区中医院对面的串世纪烤吧油烟扰民,虽有油烟净化器但效果不明显。2.蕉城区碧桂园天骄7号楼大富蚝火锅店占道经营。 |
大气 |
1.信访件反映的串世纪烤吧油烟扰民问题部分属实。12月15日晚,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串世纪碳烤吧进行现场巡查,串世纪碳烤吧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于日常进行正常维护且正常运行,但油烟气味仍难完全避免。 2.信访件反映的大富蚝火锅店占道经营问题不属实。12月15日晚,区城市管理局至福晟碧桂园天骄7号楼大富蚝火锅店现场巡查,暂未发现大富蚝火锅店占道经营现象,经询问周边群众,也未反映该店有占道经营情况。 |
部分 属实 |
1.针对信访件反映的串世纪烤吧油烟扰民问题。串世纪碳烤吧餐饮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目前,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店提供了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其油烟净化设备达标有效。若其油烟净化检测结果不合格,区城市管理局将督促该店更换净化设备。 2.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大富蚝火锅店占道经营问题。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店严格遵守城市管理法规,严禁店外占道行为。下一步,区城市管理局要求晚班中队加强对该路段的夜间巡查,若发现占道现象将依法处理。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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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SD2ND20211214X002 |
福安市 |
福安市社口镇牛山湾山后等村庄 |
福安市社口镇牛山湾山后等村庄几十户养猪污水直排,污染严重 |
水 |
信访件反映“福安市社口镇牛山湾山后等村庄几十户养猪”为11户生猪养殖户自发形成的养殖小区,养殖占地面积合计约1660平方米,共养殖生猪367头。经查,该养殖小区位于社口镇牛山湾村洋面山后,在行政村500m范围内(直线距离),属养殖禁养区,存在占用经济林地,未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征占用林地等相关审批手续,属非法养殖。该养殖小区共设置有五个沉淀池,尾水分两条管道进入沉淀池逐级沉淀后(一条经2个沉淀池。另一条经3个沉淀池),再合到总管道排至200米外(直线距离)北山养殖散户自家茶园,目前灌溉茶园合计约40亩,基本可以满足消纳。对消纳尾水采样送检,监测报告显示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养殖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未经处理,周边有明显异味。 |
部分 属实 |
1.针对“农户未办理设施农用地等相关审批手续,在禁养区违章搭盖进行集中生猪养殖”问题,福安市林业局已于12月16日对相关当事人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安林罚书字〔2021〕01036号),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违法使用林地行为立案查处(安林立〔2021〕01036号)。福安市责成林业局及社口镇政府督促11户养殖户在2022年3月30日前关闭违建养殖场,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整治到位;于2022年5月30日前对占用林地进行复绿。 2.针对“养殖废水直排”问题。要求社口镇督促11户养殖户在整治过渡期间沉淀池的生猪排泄物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3.下一步,福安市将组织社口镇政府和林业局、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大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确保按照要求整治到位,切实维护好该区域的生态环境。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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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SD2ND20211214X003 |
福安市 |
福安市康厝乡渡头村 |
福安市穆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疑似无证经营、无证取水、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拦截水源导致下游水土流失,耕地缺水荒废。 |
生态破坏 |
1.信访件反映的福安市穆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疑似无证经营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福安市穆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1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1705349325X,法人代表:缪泽斌,有效期:2001年3月1日至2031年2月28日, 1996年9月20日取得福建省水利水电厅地方电力局增容技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闽水电(1996)电管字101号)。 2.信访件反映的福安市穆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疑似无证取水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福安市穆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号:取水闽字2017第302050号(有限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信访件反映的福安市穆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福安市穆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电站土地使用权已获得康政(2000)59号文及福安市土地监察大队、福安市康厝土地管理所批复,未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 4.信访件反映的福安市穆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拦截水源导致下游水土流失,耕地缺水荒废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福安市穆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渡桥二级电站存在一定程度的拦截水源情况,但下游土地现状为树林、茶园等,暂未发现水土流失、耕地荒废等情况。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该电站应执行最小下泄流量为0.136立方米/秒;经调阅福建省生态云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系统数据显示,其2021年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总体达标率为96.99%符合要求,不存在脱水断流情况,但1月、2月、6月、8月、9月生态最小下泄流量不达标,分别为0.1036立方米/秒、0.1254立方米/秒、0.0890立方米/秒、0.0859立方米/秒、0.0614立方米/秒。 |
部分 属实 |
下一步福安市将加强对福安市穆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电站的日常监管,督促其按核定的最小下泄流量向下游放水,满足下游的生态需要,保持生态平衡。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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