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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1日,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向我市移交了群众信访举报件12件。我市高度重视,及时交办至相关县(市、区)及市直单位进行办理。现将第十五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序号 |
举报编号 |
举报县市区 |
举报详细地址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重复举报件编号 |
备注 |
1 |
SD2ND20211220D001 |
蕉城区 |
蕉城区六都村六都小学停车场对面 |
六都小学停车场对面铁皮房内进行喷漆作业,油漆味影响周边居民。 |
大气 |
信访件反映的喷漆作业油漆味影响周边居民问题部分属实。曾俊宗金属加工点位于七都镇六都村六都小学对面,距离小学约10米,距离惠尔多超市约30米,附近有多处居民住宅。2021年12月21日,七都镇人民政府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前往该处核实情况,该加工点为钢构简易搭盖厂房,占地面积约360平方米,现场检查时未开展生产加工、未进行刷漆作业,也未发现喷枪、烤房等喷漆设备。但空气中确有油漆气味残留,水泥地面上也有刷漆残留的漆迹。加工点负责人表示未经营喷漆业务,但近期有应客户要求,有将部分铁件进行刷漆供应客户。 |
部分属实 |
1.针对该加工点无营业执照问题,2021年12月24日,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该加工点下达《责令停止经营活动通知书》,要求停止经营行为。下一步,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积极引导其办理相关商事登记规范经营行为。 2.针对该加工点未配置环保设施、油漆味影响周边居民问题。蕉城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宁蕉环综执〔2021〕77号),责令停止经营铁件刷漆业务。 3.下一阶段,七都镇政府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维护好辖区生态环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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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D2ND20211220D002 |
周宁县 |
周宁县狮城镇下炉村原农械厂内 |
周宁县狮城镇下炉村原农械厂内有人进行洗砂作业,生产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
大气、噪声 |
经查,周宁县闽旺建筑材料经营部向原农械厂业主租赁该地块作为砂石加工点使用,擅自将棉纺厂项目剩余土石方挖掘后运输至原农械厂加工成建筑材料销售,该砂石加工点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使用的土石方也未取得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厂内建有鄂破机一台、碎石机一台、振动筛一台、洗砂机一台、传送带四条;鄂破机和碎石机配备了喷淋降尘设施,场内未设置运输车辆清洗设施、未配套建设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该砂石加工点与周边居民区距离约150米,经走访周边住户,反映该砂石加工点生产时,运输车辆行驶过程确有存在噪声及路面扬尘扰民问题。 |
属实 |
(一)针对周宁县闽旺建筑材料经营部未取得自然资源部门审批的土石方,擅自开展砂石加工作业的问题,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已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砂石加工点限期清场;并对周宁县闽旺建筑材料经营部涉嫌违法加工销售棉纺厂项目剩余土石方问题立案查处。 (二)针对周宁县闽旺建筑材料经营部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砂石加工生产线的问题,周宁生态环境局已依法予以立案调查,于2021年12月22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砂石加工点停止建设。 (三)狮城镇牵头,负责跟踪督促周宁县闽旺建筑材料经营部自行于1月7日前拆除砂石加工设备,并将场地上堆放的土石方运输至原处。 (四)由国网福建省周宁供电有限公司、水务公司牵头,于1月7日前拆除周宁县闽旺建筑材料经营部砂石加工点的供电、供水设备,防止生产加工行为死灰复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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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D2ND20211220D003 |
蕉城区 |
蕉城区六都村六都小学附近惠尔多超市旁不锈钢加工点 |
六都小学附近惠尔多超市旁有一不锈钢加工点作业,烟气影响周边居民。 |
大气 |
信访件反映的不锈钢加工烟气影响周边居民问题属实。该金属加工点位于七都镇六都村六都小学对面,距离小学约10米,距离惠尔多超市约30米,附近多有居民住宅。2021年12月21日,七都镇人民政府联合蕉城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前往核实情况,该加工点为钢构简易搭盖厂房,占地面积约360平方米,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未开展生产加工,车间有1部折弯机、1部剪板机,场地内堆放有不锈钢材料及金属铁件,有氩弧焊金属焊接设备一套,未配备焊接烟尘处理设施。 |
属实 |
1.针对该加工点无营业执照问题,2021年12月24日,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该加工点现场下达《责令停止经营活动通知书》,要求停止经营行为。下一步,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积极引导其办理相关商事登记规范经营行为。 2.针对作业过程中烟气影响周边居民问题,蕉城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加工点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完善厂房密闭措施,在密闭空间内进行锈钢、金属件加工,同时购买并使用焊接烟尘处理设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烟尘扰民问题。 3.下一阶段,七都镇政府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并督促整改,维护好辖区内环境安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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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D2ND20211220D004 |
福安市 |
福安市罗江开发区罗江中学隔壁 |
福安市罗江开发区罗江中学隔壁某洗碗厂早5点开始作业,臭味和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
大气、噪声 |
12月21日,福安市组织福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及福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罗江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经查,该酒桌餐具配送点位于罗江街道罗江里巷新村23幢3号一层,面积约为20平方米,配置了一台洗碗机,用于清洗回收婚丧事办酒租赁后的餐具。该配送点在居民区内,洗碗作业时间约为上午7时,洗碗水排入化粪池后接入罗江村污水处理终端处理,洗碗时噪音对周边群众产生一定影响。现场检查时,未闻见明显臭味,但部分厨余垃圾未及时清理,容易产生异味。信访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针对该配送点洗碗作业产生噪音对周边群众产生一定影响;部分厨余垃圾未及时清理,容易产生异味的问题。福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已责令该配送点经营者及时收集处置洗碗过程产生的厨余垃圾,同时调整作业时间,在正常经营时间段(8时至12时,14时至22时)进行作业,避免噪音扰民。 2、下一步,福安市将组织福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罗江街道办事处和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该配送点加强日常管理,减少噪音、异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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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SD2ND20211220D005 |
周宁县 |
周宁县七步至溪头段流域 |
周宁县七步至溪头段流域污染严重,导致鱼类死亡。线索:南阳泡沫砖厂周末向溪水排放废水。 |
大气、噪声 |
周宁县七步至溪头段流域范围内共有福建省光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即群众反映的南阳泡沫砖厂)、福建佳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周宁县南洋建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 (一)福建省光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新型建筑材料,生产废水为锅炉冷却水、锅炉废气除尘废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废气除尘废水循环水池未设置外排口,周边未发现软管等可能用于偷排的设施,未发现废水外排痕迹;但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冷却水未完全收集循环使用,溢流至厂内地面后通过厂区雨水管网进入流经厂区的山涧水渠,最终汇入七步溪;经对雨水沟及山涧水渠内的流水采样监测显示氨氮、总磷、高锰酸盐等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二)福建佳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水产(鳗鱼)养殖,养殖废水经两个沉淀池沉淀后回用,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周宁生态环境局曾于2021年11月23日对该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沉淀池内废水通过溢流口溢流至七步溪,且溢流口水样总磷超标。 (三)周宁县南洋建材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商品混凝土,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及场地清洗废水,废水经5个收集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未发现设置有排水口及废水外排痕迹。 经排查走访,七步至溪头段水域现场未发现鱼类死亡情况,近期也未接到鱼类死亡报告。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周宁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27号对七步至溪头流域进行水样采样监测,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
部分属实 |
1.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周宁生态环境局已责令福建省光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环评要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2.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周宁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9日对福建佳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立案查处,同时责令该公司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养殖废水,确保养殖废水不得外排。 3.七步镇政府加强辖区污染源巡查,督促福建省光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整改到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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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SD2ND20211220D007 |
福鼎市 |
福鼎城关办事处公安大楼对面加油站内 |
福鼎城关办事处公安大楼对面的加油站增设的一个洗车场,距离居民房墙体不足50公分,洗车产生的噪音、水雾影响周边住户正常生活。 |
噪音、其他 |
1、信访件反映的“加油站增设的一个洗车场”是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福鼎城关加油站内增设的全自动洗车机。根据2020年12月28日商务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鼓励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发展便民服务,加快向综合服务站转型,将全自动洗车机列入加油站设备设施管理范畴,不纳入城市违章建筑物管理。福鼎市商务局认定该加油站可以增设自动洗车机,且该加油站新建自动洗车机专项安全评价报告(APJ-(冀)-009)中评价其具备开展自动洗车机业务条件。 2、经查,该全自动洗车机于2021年5月份开始施工,2021年12月份完工,业主计划于2022年1月投入使用,目前尚未投入使用,不产生噪音和水雾。 3、经查,全自动洗衣机紧邻围墙且有屋顶,退让用地红线达不到《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要求。另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建规〔2013〕166号)第十六条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予以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征询利害关系人意见。针对该建设行为已经有周边群众提出反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认为该违法行为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应限期拆除,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 |
部分属实 |
要求福鼎市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和桐城街道办事处督促企业于2022年1月15日前自行拆除全自动洗车机,消除污染隐患,保障周边群众正当权益。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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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SD2ND20211220D008 |
福安市 |
福安市潭头镇东昆村 |
福安市潭头镇东昆村沥青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灰尘和臭气,影响周边群众。 |
大气 |
经调查,该厂自2021年4月份将设备等转让给协升昌建材有限公司后,至今未生产。目前,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协升昌建材有限公司购买设备款已支付,业主承诺于2022年2月28日前全面拆除设备并清空场地。现场检查发现,厂内建有柴油储罐2个、沥青储罐4个、重油储罐1个、5个碎石堆放场和沥青生产加工设备一套。柴油储罐、重油储罐罐体完好无损,阀门已关闭,现场无异味,厂区内未见跑冒滴漏。但是协升昌建材有限公司在清理转运厂区堆放的石粉、石子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 |
部分属实 |
1.由福安生态环境局责令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协升昌建材有限公司加强环境管理,加强污染防治措施,厂内增强喷雾洒水抑尘粉尘产生。 2.由潭头镇政府负责督促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协升昌建材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已购设备拆除运出并清空场地。 3.下一步,福安市将加大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该区域的环境安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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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SD2ND20211220D009 |
霞浦县 |
霞浦县溪南镇腐竹村澳里 |
霞浦县溪南镇腐竹村澳里有一个地方用粪便养虫,大约一百多亩,臭气很大影响周边村民日常生活。 |
大气 |
2021年12月21日,接到闽环督宁〔2021〕15号-8信访件后,霞浦县立即组织霞浦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溪南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前往现场就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 信访件反映红虫养殖臭气影响问题,部分属实。经查,红虫养殖点经营者于2019年5月1日通过签约合同方式向傅竹村60多户居民租用 70多亩农田用于养殖红虫,于2019年8月投入养殖至今,目前实际养殖规模约60亩,主要以猪粪为饲料喂养红虫,现场设置有2立方米左右的临时猪粪贮存点,靠近临时猪粪贮存点附近可闻到猪粪臭味。该养殖点距离周边最近村庄溪南镇傅竹村约700多米,中间存在植被间隔,工作人员通过对傅竹村的走访,基本无猪粪臭味,也未接到群众反映该红虫养殖点养殖气味影响问题。 |
部分属实 |
(一)溪南镇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12月23日对该红虫养殖点发出《关于红虫养殖取缔的通知书》,要求该养殖点于12月30日前自行退养,逾期未退养的,将组织人员依法强制取缔。 (二)霞浦县将加强监管,强化宣传,对巡查过程中发现违法红虫养殖点,依法予以取缔。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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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SD2ND20211220D010 |
福安市 |
福安市陈洋镇大溪边村与城北交接的地方 |
福安市陈洋镇大溪边村与城北交接的地方经常有渣土车从碧桂园工地出来,车辆来来往往粉尘很大,下雨天路上都是泥土,影响周边群众的生活。 |
大气 |
12月21日,福安市组织市城市管理局、城北街道、城阳镇进行现场调查,碧桂园天悦项目目前已交房,并无渣土车运输作业。该路段目前在建工程有世林宏着建设项目、临近(崩头山)地块规划路道路工程项目。 1、世林宏着建设项目。渣土运输承包单位为福安市安盛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该项目已于2021年11月26已完成土方工程施工,目前未有渣土运输作业。经进一步排查核实,造成扬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该工程内绿化项目正在施工,配套道路正在硬化;二是施工工地运输树苗车辆及工地材料车通行导致路面污染;三是洗车台淤泥堵塞,未净车出场造成土方运输车辆出场时车轮会带出尘土。 2、临近(崩头山)地块规划路道路工程项目。福安(崩头山)地块规划七路、十二路、十八路道路工程系福建友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其土方运输承包单位为福安市君得利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经核实,该项目渣土车辆运输时必须途经世林宏着项目工地,故两个项目协商共同使用同一洗车台。为此崩头山项目未自行设置洗车台设备,且因天气干燥未及时进行洒水降尘作业,产生扬尘,影响周边群众出行。 |
部分属实 |
1、该投诉件反映的情况与SD2ND20211217D009基本相同。福安市住建、城管部门已督促临近(崩头山)地块规划路道路工程运输企业于12月18日下午对路面进行清洗,并责令该项目停工整改,同时要求该负责人在运输过程中对该路段每日进行洒水降尘作业至少2次以上。 2、下一步福安市住建、城管部门将督促责令该辖区内施工企业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定人定岗管理,安排专人定时清理淤泥、清洗车辆和项目门口,对渣土车辆严格落实篷布密闭运输,避免给周边群众生活环境带来影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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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SD2ND20211220D012 |
屏南县 |
屏南县长桥镇长桥村 |
屏南县长桥镇长桥村有一个叫泥瞻的地方,用粪便养红虫,臭气冲天影响周边村民。 |
大气 |
2021年12月21日上午接到〔2021〕15号-10交办件后,屏南县政府立即组织县农业农村局、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屏南生态环境局和长桥镇人民政府到长桥村红虫场,就该信访交办件反映的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问询红虫场管理人员。 经现场核查,红虫养殖点经营者于2018年12月通过租赁方式向长桥村民租用90亩农田用于养殖红虫,未向任何政府部门申请办理过相关手续。目前实际养殖规模约70亩,主要以猪粪和玉米粉为饲料喂养红虫,现场设施简陋,场区周围零星堆放猪粪,并用黑色塑料膜遮盖发酵,现场可闻到臭味。 |
部分属实 |
(一)强化主体责任。根据《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牛蛙及红虫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的通告》(屏政综〔2019〕129号),屏南县已责令该红虫场在2022年1月10日前关闭拆除,若未在规定限期内关闭拆除,屏南县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关闭拆除。 (二)加大监管力度。屏南县将以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完善巡查机制,全面开展排查,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若发现此类现象坚决予以清理,杜绝非法养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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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SD2ND20211220D013 |
古田县 |
古田城东办事处对面湖滨小学前面 |
古田城东办事处对面湖滨小学前面的小溪,上面大部分盖有水泥板,有一处50米左右未盖水泥板的地方散发臭味,主要是生活污水、洗车水、药厂的废水直排小溪里造成的。 |
大气 |
调查情况:一、信访件反映的生活污水问题属实。经调查核实,湖滨小学片区属于屏东路片区,为2021年古田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一批项目(含屏东路片区、和平路片区、财政局宿舍)。改造内容涉及雨污管网分流(属市政改造部分),已于2021年7月1日开工建设,计划于2022年1月完工。因工程未完工,有部分污水直排小溪,在小溪下游经管道截流后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信访件反映的洗车水直排小溪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该处确有一洗车场,由承租人租赁经营,租赁合同与城东街道西山村委会签订,将于2022年2月17号到期。该洗车场建有一口废水收集池,但规模较小,无法满足生产需要,存在洗车水直排小溪情况。 三、信访件反映的药厂废水直排小溪问题不属实。经查,附近药厂为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针剂车间安瓿瓶清洗废水以及储罐、过滤器材等清洗废水。废水产生量约60t/d,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总磷、总氮。生产废水经湿地工艺(鱼池+莲花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排往古田海鑫污水处理厂处理。经调阅该公司2020年10月28日及2021年11月17日废水自行委托监测报告(编号分别为:DL-20-1014-Q26、DL-21-1111-Q13),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检查时,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古田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人员现场对该公司废水排放口出水进行采样,结果显示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古环监〔2021〕测第061号),未发现该公司生产废水直排、超标排放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湖滨小学片区市政污水管网仍在改造,部分生活污水直排小溪;二是丁惠如洗车场洗车水直排小溪。 |
部分属实 |
一、关于生活污水直排小溪问题。通过雨污分流改造,全面将湖滨小学片区的小区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有效改善环境,目前该项目正在施工建设中。下一步,由古田县住建局督促古田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单位抓紧施工,尽快完成雨污分流改造,使周边生活污水进入管道,避免生活污水排入小溪。 二、关于洗车水直排小溪问题。针对洗车场废水收集池规模较小问题,古田生态环境局、城东街道督促洗车场立即整改,进一步完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确保洗车废水处理达标后外排。另外,待租赁合同期满后,城东街道将根据古田县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精神,及时将该洗车场收回,拟改造为湖滨小学家长等候区,彻底解决洗车废水排入小溪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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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SD2ND20211220D015 |
福安市 |
福安市溪柄镇水田村 |
对于安建建材有限公司上次投诉办理情况反馈表示满意,但还有两点问题:1、离安建建材有限公司厂区约50米的地下水井(浦后外村唯一水源)被污染;2、安建建材有限公司34米的烟囱是否有在线监控,排放是否达标。 |
水、大气 |
1.12月21日溪柄镇政府组织人员前往位于该公司南侧约50米处的浦后村生活用水水源机井检查,机井周边均为田地未发现其他污染源。福安市水利局每半年会对该村饮用水水源出厂水质进行检测,根据2020年8月31日至2021年8月17日出具的《福安市农村安全饮水水质检测中心检测数据》均表明,该机井出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暂未发现地下水水源污染问题。为进一步核实地下水水质污染问题,12月27日溪柄镇政府对该机井地下水取样送福安市农村安全饮水水质检测中心检测,由于检测项目较多预计检测结果将于2022年元月8日完成。 2.根据福安市水田安建建材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50981087406731L001V),未要求该公司隧道窑废气排放口(34米烟囱)安装自动监测设施。2021年12月8日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福安生态环境局组织对该厂进行监督性监测(宁安环站执字〔2021〕第32号),结果显示该公司隧道窑废气二氧化硫179㎎/m³、氮氧化物9㎎/m³、颗粒物25㎎/m³,均达标排放(排放标准限值为二氧化硫300㎎/m³、氮氧化物200㎎/m³、颗粒物30㎎/m³),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投药等记录不完善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1.针对该企业福安市水田安建建材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记录不完善问题,由福安生态环境局责成企业立即整改完善,加强企业环保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 2.下一阶段,福安市将责成溪柄镇政府加强对浦后村地下水井周边的巡查和监管,定期组织水质监测,防止其他污染源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确保该村饮水安全。 |
无 |
SD2ND20211207D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