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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顺耀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12-29 17:0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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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顺耀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1315625312P

          法定代表人:乐*顺

          地址: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东侨经济开发区东侨工业集中区疏港路15号

          你公司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过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0年9月25日,我局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9月27日进行了补充调查询问。经调查,你公司存在通过违规修改机动车发动机额定功率的方式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环境违法行为。

          证明以上违法行为的证据和依据有:

          (一)2020年9月25日你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乐*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材料证明你公司是适格的环境违法主体。

          (二)2020年9月25日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法定代表人乐*顺调查询问笔录、尾气检测信息登录员林*青身调查询问笔录;9月27日制作的检测车间主任黄*调查询问笔录;晋L15S59、闽JGK268、闽AVN759、架012900、闽J8978M等五辆机动车2020年检验报告;《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等证明你公司通过违规修改机动车发动机额定功率的方式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行为。

          (三)你公司车辆检测收费公示牌照片;2020年11月17日你公司提交的《情况说明》;晋L15S59、闽JGK268、闽AVN759、架012900、闽J8978M五辆机动车2020年检验报告证明上述五辆机动车均为两轴货车类,每辆车按照400元收取检测费,其中尾气检测费160元,五辆车合计收取尾气检测费800元整。

          (四)你公司2020年9月27日向我局提交的《整改报告》证明你公司开展整改情况。

          (五)2020年9月25日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法定代表人乐*顺调查询问笔录、尾气检测信息登录员林*青身调查询问笔录;9月27日制作的检测车间主任黄*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明你公司配合调查情况。

          (六)2020年9月25日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法定代表人乐*顺调查询问笔录、尾气检测信息登录员林*青身调查询问笔录;9月27日制作的检测车间主任黄*调查询问笔录和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证明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不得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者通过安装作弊软件、更换车辆上线检测等弄虚作假的方式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之规定。

          我局于2020年12月14日以《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宁市环罚告字〔2020〕3号)告知你公司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有进行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提出听证申请以及陈述、申辩。

          以上事实有我局2020年12月15日《送达回证》为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三年内不得从事监测服务活动”规定,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按照《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导则》(试行)第一册第六十六项裁量规则,考虑你公司违法事实情形、未被官方媒体报道且未引起5人以上的集体信访事件、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进行了相应的整改、5年内未被环境行政处罚过以及能够配合调查等情况,经集体讨论研究,我局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没收你公司违法所得捌佰元整,并处罚款壹拾壹万伍仟叁佰捌拾伍元整,罚没款合计壹拾壹万陆仟壹佰捌拾伍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应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中心支库;缴款后,应将缴款凭据复印件报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或者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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