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2022年5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示(福鼎市管阳溪跨流域引水工程溪头水库工程)

        发布时间: 2022-05-26 15:13 来源: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1

        福鼎市管阳溪跨流域引水工程溪头水库工程

        福鼎市管阳镇、点头镇

        福鼎市管阳溪跨流域引水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由溪头水库、一级引水隧洞和溪头消能电站三个部分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拦河坝、泄洪工程、引水系统、消能电站、永久弃渣场、河道工程和交通工程等。项目总投资71627.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278.51万元。

        1.大气环境:施工期砂石破碎筛分、混凝土搅拌设备进行封闭,定时洒水降尘,施工材料的堆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2. 水环境:施工期废水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定期清运至城镇污水厂。3.声环境:采用优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4.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应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处置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5.生态环境:施工期对于淹没区内的1株花榈木及电站厂房用地范围内的1株花榈木进行移栽,临时堆渣场、施工区等临时占地布置于水源保护区范围之外,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做好水土流失防治。下流流量确保最小生态环境用水的要求和维护河道的自净能力。

        建设单位于2020年4月24日、2020 年7 月23 日至2020年8 月5 日通过福鼎市政府网站进行了2次公示,并且在周边涉及的村庄村委公共栏上进行了公告张贴;公示期间在闽东日报进行2次登报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www.fuding.gov.cn/zwgk/tzgg/202111/t20211123_1555946.htm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一、公示时间: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2250389  传真:0593-2295177

        电子邮箱:ndsthj@163.com

        通讯地址: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邮 编:352100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