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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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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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宁德邦普新材料产业园项目 |
福鼎市 |
宁德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福鼎市龙安工业区,占地面积740.7亩。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镍钴锰氢氧化物前驱体12万吨、动力电池用正极材料8万吨,磷酸铁前驱体6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5.4万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及办公生活区,其中生产区为:正极材料车间2栋,空分制氧站1栋、综合仓库1栋,前驱体合成车间3栋、磷酸铁锂生产车间1栋、镍铁合金综合利用生产车间4栋、变电站1栋,匣钵处理、吨袋清洗车间1栋,水处理车间1栋及附属用房等;办公生活区包括办公楼、倒班宿舍及干部食堂等。项目总投资913069.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90万元。 |
(一)主要环境问题 1.水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含COD重金属废水、含氨重金属废水、精洗废水、反杂液、冷冻冷却系统排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等。 2.大气环境:项目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酸雾、盐酸雾、氨、非甲烷总烃以及镍、钴、锰重金属及其化合物。 3.声环境: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自冷却塔、空分制氧站、空压机、离心机和水泵、物料输送泵等生产设备的运转噪声。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滤渣、废活性炭;前驱体生产车间的配料渣、镍钴锰氢氧化物废渣、磁性物质、筛上物、除尘灰、废水处理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 5.环境风险:生产装置与储运设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腐蚀事故和污染事故等产生的伴生、次生危害。 (二)拟采取的措施 1.水环境:过渡期项目含COD重金属废水通过MVR蒸发结晶实现零排放,远期各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店下污水处理厂(东岐)处理; 2.大气环境:采取碱液喷淋、三级酸液吸收、布袋除尘+水膜除尘等方式处理后高空排放; 3.声环境:采用优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应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处置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与园区应急预案的衔接,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项目应急事故池容积不小于6000立方米。 |
建设单位于2022年6月30日通过福鼎市政府(http://www.fuding.gov.cn/)网站进行了本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时于2022年7月1日和7月6日在闽东日报对征求意见稿信息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以上信息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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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www.fuding.gov.cn/zwgk/tzgg/202301/t20230113_1727808.htm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一、公示时间: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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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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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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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93-2250389 传真:0593-2295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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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ndsthj@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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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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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352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