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来源: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3-08 09:13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一、《规定》修订背景

          2010年,我市根据省政府2010年107号令的规定,印发《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2018年国家、省相继出台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方面的有关意见,且2021年省政府修订《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了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的精神,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亟需对2010年的文件作出全面修订。

          二、《规定》主要内容

          《规定》对2010年文件作了较大调整和补充,修订后的《规定》共26条,分别对我市规范性文件的定义、起草、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和公布、备案、评估、清理及监督管理等内容做了具体规定。

          一是依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规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义作了明确规定。二是规定了合法性审核的主体、时限、内容和程序。明确规范性文件实行集体研究讨论制度,市、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经本级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审议决定。四是明确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向社会公布,未公布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五是严格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关于备案的要求。六是规定了规范性文件事前和事后评估要求。规定了市、县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需要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八是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统筹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与绩效考核体系。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更严格。新增控制发文数量和层级,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可由部门发的一律由部门自行发文。

          (二)规范性文件认定更具体。省《办法》规定了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7种情形,《规定》在此基础上,结合省司法厅规范性文件认定指导意见,增加了专业指标、技术事项,发展规划、国企内部管理、具体项目安征迁方案等5种情形。

          (三)规范性文件审核更全面。新增三项规范性文件审查标准:①是否增加办理行政许可条件;②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原则;③是否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社会公序良俗原则。

          (四)规范性文件评估更完善。增加了规范性文件经评估后拟修改、废止或失效的相应处理程序。

          (五)规范性文件管理更细化。一是明确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制度;二是明确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三是明确规范性文件溯及既往原则与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