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将“放管服”改革推向纵深,全方位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古田县首创政府购买继承公证服务新模式,有效解决了群众花费巨额做公证或耗费半年时间“直申”的两难问题。
二、主要做法
古田县首创政府购买继承公证服务新模式,由福建省古田县公证处和古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就购买房屋继承公证法律服务签订了合同。根据合同,古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福建省古田县公证处对委托的涉及继承、转继承、代位继承的不动产继承事项提供公证服务;对未提交继承公证书或司法文书的继承登记案件的,委托公证处进行调查核实,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根据公证处出具的书面法律意见书和调查结果公证书做出相应的受理或不予办理的行政决定。
(一)简化材料,“绿色通道”提效率。不动产登记部门委托公证处进行前置审查,相当于开通了一条“绿色继承”通道,当事人只需提供亲属证明与死亡证明,再也不用为证明“我妈是我妈”跑断腿。由公证部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极大缩短了办理时间,由原先“直申”近半年的时间缩短至30天。
(二)政府买单,“一站式”服务暖人心。不动产继承公证由于标的物价值较高,在办理时往往需要少则数千、多则上万元的公证费。由政府财政统一向公证处购买服务后,登记申请人免费享受“一站式”公证服务,极大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真正做到让市民省时、省力、省钱。
(三)部门联动,信息“安全阀”减风险。公证机构凭借法律法规等建立起来的实质审查机制,在继承权认定、遗嘱真伪辨识、合法与否判定等方面滤掉了瑕疵,发挥了“安全阀”作用,确保了继承登记的真实性、合法性。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和证据效力,既为群众提供了强有力法律保障,又减少了登记部门的审查压力和风险。
三、取得成效
古田县政府购买公证服务取得三个突破:一是对继承登记的真实性、合法性起到“过滤器”的作用,减少登记部门的审查压力和审查风险;二是简化群众办事流程,提高政府登记工作效率,“便民”理念迈进一大步;三是政府购买服务,为群众提供强有力法律保障的同时最大限度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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