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
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第101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
(一)自12月10日0时30分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蕉城北路茶亭下13号—15号;
(二)自12月10日2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漳湾镇官井村;
(三)自12月10日3时30分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建新路3号九建宿舍3幢3梯、4梯;
(四)自12月10日4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龙沙滩北路、北上路所有房屋,水利下路部分房屋;
(五)自12月10日5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漳湾村、海英村、漳江社区;
(六)自12月10日10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宁川南路8号名阳帝景5幢1梯;
(七)自12月10日11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漳湾镇拱屿村。
以上低风险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每一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居民继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齐心协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蕉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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