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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福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来源: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02-08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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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1MA335G305D

          法定代表人:王**

          地址:福建省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福安市甘棠镇上塘村上村1号

          2022年11月18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并对你公司安环主管张*进行了调查询问。12月7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再次对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12月15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你公司生产总监刘*进行了调查询问。12月16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你公司安环主管张*再次进行了调查询问。经查,你公司存在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行为,具体情形为:你公司低氧铜线生产线两套双头大拉连续退火机组已建成投入使用,但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两套双头大拉连续退火机组配套的油雾收集处理设施未建设,危废暂存间未按环评文件要求建设,低氧铜线生产线未开展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有:

          (一)2022年11月18日你公司提供的福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王**身份证复印件;2022年11月18日、12月7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022年11月18日、12月16日对你公司安环主管张*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2022年12月15日对你公司生产总监刘*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你公司是适格的环境违法主体。

          (二)2022年11月18日、12月7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方位图和现场照片;2022年11月18日、12月16日对你公司安环主管张*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2022年12月15日对你公司生产总监刘*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等证据证明执法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2022年11月18日、12月7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方位图和现场照片;2022年11月18日、12月16日对你公司安环主管张*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2022年12月15日对你公司生产总监刘*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福安正威宁德电子信息新材料科技城(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节选复印件;你公司2021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等证据材料证明你公司低氧铜线生产线两套双头大拉连续退火机组已建成投入使用,但你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两套双头大拉连续退火机组配套的油雾收集处理设施未建设,危废暂存间未按环评文件要求建设,低氧铜线生产线未开展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和第十九条第一款“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一)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五)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的规定,决定责令你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前落实以下整改:

          在申领取得排污许可证,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文件要求,配套建设相关环境保护设施后,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我局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对本决定不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闽政文〔2021〕405号)要求,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人民政府(地址: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瑞云路2号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司法局,电话:0593-2056255)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