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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柘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柘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试行)》的通知

        来源:柘荣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 2021-06-15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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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各相关股室:

          为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提高应急救援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我局制定了《柘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局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柘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柘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试行)

          目  录

          1.总则

          1.1目的及依据

          1.2工作原则

          1.3适用范围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2组织体系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4.预防预警行动

          5.应急响应与紧急措施

          5.1分级响应程序

          5.2应急响应分级

          5.3应急响应的主要紧急措施

          5.4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7.应急保障

          7.1经费保障

          7.2制度保障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8.2 解释部门

          8.3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目的及依据 

          为切实做好本局防汛防台风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立足防大汛、抢大险,突出防汛防台风任务早部署、物资早准备、安全隐患早排查,变被动防汛为积极迎汛,积极做好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各项防汛工作,全面提升本局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度汛。

          按照上级部门和县政府的总体部署,依据《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工业和信息化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和《柘荣县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以防为主”、“建重于防,防重于抢”和“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柘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对汛情、台风期紧急状态的应急综合协调及处置。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县工信局办公室负责本局防汛工作的综合协调,本局各相关股室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防汛防台风管理工作。进入应急状态可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协调指挥机构,针对本局防汛应急需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研究采取应急措施。

          2.2 组织体系 

          2.2.1县工信局成立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应急指挥工作。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职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作为成员。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局办公室,本局办公室主任兼任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2.2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股室人员),根据上级部署和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专项应急措施(或预案),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执行规定的应急协调任务,确保专项应急措施和规定任务的完成。各有关股室、人员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经济运行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防汛部门沟通联系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编制、修改并执行应急预案等工作;负责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的应急物资调配,汇总灾情相关资料,并协助做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恢复工作。

          办公室:负责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应急事件中本局各股室人员的24小时值班,合理安排车辆和后勤保障,并将值班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督促各股室履行、落实责任,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本局的应急管理工作。

          技术装备负责指导、督促装备、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行业工业行业领域企业的防汛防台风工作。

          能源督促职责范围内的发供电企业加强汛期输电线路及相关设备的隐患排查,确保电网运行稳定和可靠供电;督促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严格执行经省工信厅等部门批准的汛期防洪调度运行计划,及时预泄腾库、拦洪削峰,严禁水库超汛限水位运行。

          信息化股负责指导、督促信息化行业企业做好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

          商贸股负责指导商贸领域行业内企业做好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

          本局其他股室根据职责,落实做好相应防汛防台风工作。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

          3.2 接到有关部门汛情通知或报告,由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传达到本局各股室。

          3.3应急状态报告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程度和损失程度,已采取的主要措施,事态受控制程度,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发展态势预测,应对措施建议等。

          4 预防预警行动

          出现汛情、台风紧急状态时,县工信局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到达各自岗位,领导小组综合协调防汛工作,提出有效缓解措施,由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或相关股室迅速组织落实,避免事态扩大。

          5 应急响应与紧急措施

            5.1分级响应程序 

          根据上级指示或实际情形以及县防指发布的应急响应等级,县工信局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分析情况,确定启动应急响应的级别,提出应急协调措施,组织实施。根据有关规定,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事件应急(Ⅳ级)响应、较大事件应急(Ⅲ级)响应、重大事件应急(Ⅱ级)响应、特别重大事件应急(Ⅰ级)响应四个级别。

          5.2应急响应分级 

          Ⅳ级响应:收到蓝色预报时,局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要适时启动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部署落实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及时传达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批示指示。

          Ⅲ级响应:收到黄色预报时,局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降雨预报,保持信息畅通,及时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县防指的工作部署,做好防汛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

          Ⅱ级响应:根据县防指要求或收到橙色预报时,县工信局要立即部署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省、市、县防汛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要组织工作组深入重点工业企业检查防暴雨准备情况,要督促行业领域内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县防指。局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股室及时掌握汛情、灾情,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业企业出现防汛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县工信局应立即向县政府报告。

          Ⅰ级响应:根据县政府的指示或县防指要求或收到红色预报时,县工信局要立即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相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工业企业防汛抗洪工作,督促行业领域内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县防指。工业企业出现防汛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县工信局应立即向县政府报告。

          5.3应急响应的主要紧急措施 

          5.3.1 启动应急值班制度。主要工作人员保持联络畅通,根据响应等级和预案要求,编制值班表并公布值班电话,实行值班和带班制度。

          5.3.2 建立应急报告制度。通过监测预警,密切跟踪汛情、灾情。提出快速上报有关信息的具体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

          5.3.3 情况特别紧急时,局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应按县政府下达的紧急调度命令,坚决执行。

          5.3.4 组织有关企业应急生产、紧急采购,必要时征用调拨企业库存物资或设备、拟出口物资等,保障特殊紧急要求。

          5.4应急结束

          应急响应发布机关发布结束且应急响应达到预期目的后,应急协调指挥机构应及时提出结束应急响应,同时提出有关恢复措施和善后事宜处理方案。

          6 后期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领导小组负责对应急响应过程、应急措施及恢复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并补充修订相关应急预案。有关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对应急征用、生产、采购办理财务结算和补偿事宜,处置剩余物资或产品。

          7 应急保障

            7.1经费保障 

          县工信局要加大本局防汛防台风设施投入,减少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7.2制度保障 

          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为防汛防台风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8 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所称应急,是指为防止、应对因防汛防台风突发事件产生的影响,强化信息沟通、灾情报告和应对能力,采取有效预防、缓解、应对和恢复措施的全过程。

          8.2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工信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8.6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