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结婚、离异或丧偶。
1、结婚提供结婚证
2、离异提供材料:民政局协议离婚应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调解离婚应提交离婚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3、丧偶材料:户口本加盖户口注销专用章;死亡疾病证明书;火化证。
四、新出生增员的孩子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往上推一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1、可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并登录以供查询;2、也可持身份证前往区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打印)
六、房产证明(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开具)
七、往上推一年的社保清单(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开具)
八、往上推一年的公积金账户信息证明(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开具)
九、收入证明(工作所在地开具)
十、名下有车辆的需提供车辆发票或能体现车辆价值的保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电话:2839359 2977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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