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为民办实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闽建办村函〔2018〕3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明确目标任务
(一)完成2018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18年全市为民办实事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要求开工1735户,竣工1735户,各县(市、区)任务分解下达如下:
蕉城106户(其中“四类重点对象”不少于89户)、福安215户(其中“四类重点对象”不少于205户)、福鼎515户(其中“四类重点对象”不少于266户)、霞浦262户(其中“四类重点对象”不少于193户)、柘荣县5户(其中“四类重点对象”不少于2户)、周宁县58户(其中“四类重点对象”不少于58户)、寿宁416户(其中“四类重点对象”不少于286户)、古田61户(其中“四类重点对象”不少于26户)、屏南97户(其中“四类重点对象”不少于29户).各县(市、区)“四类重点对象”中各类别数量可根据进一步排查落实情况自行调整,但必须完成已上报省厅的“四类重点对象”总数,并按调整后分类安排相应补助资金。
(二)完成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尚未全部竣工的,请务必按要求于2018年6月底前全面竣工。
二、健全监督检查制度
各地要按文件要求,组织对 2016年以来未入户核查质量安全的改造户开展“全覆盖”入户核查,全面确保改造后房屋质量安全有保障。各县(市、区)要按要求,将每月入户检查情况于每月底前上报市住建局,并将开展入户核查的通知、检查台帐、通报、整改等文档资料、照片存档备查。
三、制定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要按要求,建立健全推进工作的协调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配、工程进度计划、资金安排和监管要求等落实措施,同时迅速将任务指标逐一分解到乡、到村,落实到户到人。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于5月31日前上报市住建局。
联系人:阮孝清 2977365 nd2977653@163.com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为民办实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闽建办村函〔2018〕30号)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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