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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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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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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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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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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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办[2015]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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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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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主城区商品房建筑区划内地下车位销售和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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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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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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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惠民惠企政策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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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维护业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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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的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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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16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宁政文[2014]54号)、《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宁政[20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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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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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第五点“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对建设单位办理地下建筑物权属登记”,《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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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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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地下车位所有权归属有以下任何一种约定的,皆具备申请条件:(1)地下车位(权属)归卖方所有;(2)地下车位(权属)归卖方所有并有权进行出售、出租等;(3)地下车位经营权归卖方所有;(4)地下车位卖方有权进行出售等;(5)地下车位卖方有权进行有偿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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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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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发建设单位 开展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涉及地下车位所有权归属约定的核对工作 市住建局房管中心或东侨房管局 提供核对结论证明 蕉城区住建局或东侨开发区房管局 接受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上报的公示方案、出具证明函件 市规划局 出具地下车位区域平面布置图、开具配套费及土地出让金缴款通知书 市国土局 确认土地出让金补缴情况并出具凭证 市住建局审批科 确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补缴情况并出具证明、审查销售方案 项目开发建设单位 公示销售方案两个月 市住建局审批科 办理销售许可 市住建局房管中心或市国土局地矿登记中心或东侨开发区房管局 办理产权登记 项目开发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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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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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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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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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地下空间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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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经办科室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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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房管中心0593-291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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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投诉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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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0593-291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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