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青拓上克不锈钢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福建青拓上克不锈钢有限公司不锈钢冷轧及深加工配套项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用海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拟用海域位于福安市湾坞镇上洋村白马港东侧海域,申请用海面积0.4922公顷,其中建设填海造地用海0.4922公顷。该项目用海属于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清单内,图斑编号350981-0184;在《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中位于“半屿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经专家论证,项目用海符合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项目用海二级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海域等别为六等;海域使用权最高期限45年。我局原则同意项目用海选址及用海方式。
二、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已通过专家评审,并按专家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可作为今后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项目用海的依据。请你司根据本预审意见核定的用海方式、面积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报批稿),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提交海域使用申请。
三、你司应妥善做好工程区域及周边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协调和补偿工作,并将协调意见或补偿协议提交省自然资源厅。
四、根据《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项目用海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从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有效期内如项目拟用海域位置、面积和用途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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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