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
(一)为保证我局门户网站正常运行,促进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网站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局信息中心负责局门户网站的日常运维工作,每天定期访问局门户网站,确保网站联通率,一旦发现网站无法打开、打开延迟高等故障,应立即联系市数字办处理。
(三)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信息发布、审核和维护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信息由局信息中心收集整理审核后发布。
2.互动类栏目(主要是局长信箱、网上咨询、依申请公开等栏目)由信访办收集、整理,报送市局收文的同时,抄送相关业务科室,各承办科室要及时审核办理结果,并将电子版反馈信访办,由信访办报送信息中心发布。
3.网站其他栏目拟发布的信息均需要填写信息审查单,(详见附表)。各相关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必须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重大信息、敏感信息须报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才能发布。
(四)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网站后台帐号,明确各级帐号权限,各科室、直属单位的帐号负责上传信息到后台,没有发布权限。为防止违规发布的情况发生,信息审查单必须报送信息中心备案后,方可发布信息。
(五) 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负责承办网站相应栏目:提出栏目调整需求,维护栏目内容,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传工作。
(六)信息发布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填写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自然资源局信息审查单,要求准确、严肃、讲究时效,确保所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严禁发布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信息。
(七)局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发布的组织、监督和检查,对信息发布工作实行管理。
(八)凡有以下情况的,将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1、发布虚假信息;
2、违反规定出现失密、泄密现象;
3、未经审核擅自发布信息;
4、它违反政策、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事项。
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然资源类信息推送审核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自然资源局信息的工作流程,保障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指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市自然资源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东侨分局,各信息责任单位负责拟定信息内容的人员为第一手信息编制人员。
(二) 信息审核的原则是“谁审批、谁负责”。各第一手信息编制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是信息的初审负责人,负责信息预审工作。
内部预审信息时,初审负责人审核重点是对拟上报内容的涉密性、准确性、时效性等进行审核。
(三)各信息经过预审后,呈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报送局办公室信息审核员发布。
(四)各信息责任单位转载上报上级或兄弟市等外部新闻信息网等网站和相关报刊上已刊登发布的信息时,需注明信息来源,要严把文字质量关,禁止以链接形式直接转载。
(五) 对各信息责任单位报送的涉及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特殊敏感的信息时,报送市政府相关审核部门前均必须先提交局领导审核。
(六) 全局应建立完善的信息报送登记制度,及时归档记录报送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内容。
(七)各信息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严禁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拟制或参与拟制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负面信息,不等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不得拟制上报虚假信息,对涉密审核把握不准的信息,预审时可提交局保密办会审后再上报。
(八)对审核不严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失实、泄密或造成负面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