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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宁农(农药)罚〔2020〕1号 | 经营未附具标签的农药案 | 福建省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农资公司东侨门市部 | 913509016919200919 | 陈秋玲 | 2020年3月18日,蕉城区农业农村局移送福建省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农资公司东侨门市部涉嫌非法销售假劣农药案,经本机关审查,该门市部涉嫌经营未附具标签的农药—亚胺硫磷。当日,本机关依法立案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于3月23日分别对该门市部和该未附具标签农药的供货方—福建省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农资公司金涵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勘验)和采购、销售台账检查,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对该门市部经营人员吴洪盛、福建省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农资公司金涵经营部负责人林辉喜、投诉人钟庆勇和养殖户孙爱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调查,制作了询问笔录,并复印了钟庆勇微信转账证明和孙爱的身份证等相关证据。
经进一步调查查明,该门市部于2016年初从福建省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农资公司金涵经营部购入“亚胺硫磷”(2016年1月产)36箱。到2017年底,该批次“亚胺硫磷”还剩余6箱未售出,但产品质量保证期又即将到期,该门市部将剩余6箱该批次“亚胺硫磷”标签撕毁继续经营,并于2020年1月28日以每件600元的价格售给钟庆勇2箱,违法所得1200元,违法货值3600元。 2020年6月12日,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农业农村局依法向该门市部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宁农(农药)告〔 2020〕1号),并依法告知了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放弃了上述权利。 2020年6月18日,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责令停止经营该种未附具标签的假农药—亚胺硫磷,没收该种未附具标签的假农药—亚胺硫磷77瓶,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并处罚款15000元,合计16200元。”行政处罚决定。 |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并处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并参照《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农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细化标准》(农药部分)第11条一般款B项 | 当事人已于2020年6月28日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 宁德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