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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
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
履行方式和 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宁农(农药)罚〔2022〕2号 |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蕉城区霍童吴积中农资店经营假农药案 |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蕉城区霍童吴积中农资店 | 92350902MA31U61MXE | 吴积中 |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蕉城区霍童吴积中农资店分别于2021年3月24日和2021年6月9日两次从福建省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农资公司金涵经营部购入“5%啶虫脒乳油”(标称委托生产单位“山东戴盟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托生产单位:广东园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年2月15日,登记证号:PD20085705,规格:200ml/瓶)各2件(30瓶/件),共4件,每件进价450元。该批次“5%啶虫脒乳油”经漳州市农业检验监测中心检测,含有非标明农药成分—二氯异丙虫酰胺(CAS:500008-54-8)1.6%,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判定为假农药。 截止2022年2月25日,该农资店以20元/瓶的价格售出二氯异丙虫酰胺99瓶,违法货值2400元,违法所得1980元。 2022年3月21日,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农业农村局依法对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蕉城区霍童吴积中农资店经营假农药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止经营假农药—5%啶虫脒乳油,没收5%啶虫脒乳油21瓶,没收违法所得1980元,并处罚款15000元,合计1698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 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版)第二十八条和《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并参照《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农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细化标准》(农药部分)第11条一般款B项。 | 当事人已于2022年4月2日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农业农局2022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