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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按照《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财政局关于批复市食用菌管理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宁财决〔2018〕15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食用菌管理站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食用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与培训;承担食用菌良种繁育体系和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食用菌管理站划归市农业局管理,为农业局下属机构。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食用菌管理站 |
财政拨款 |
4 |
4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全市食用菌鲜菇产量99.05万吨,产值59.49亿元。珍稀菌茶薪菇占总产量35%以上,主要开展业务情况如下:
(一)特色产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在我市各县、市、区建立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区基地13家,在示范基地实施统一标准化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建立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质量追溯等质量管理制度,探索不同栽培模式和栽培试验,发展不同食用菌优势区域。2017年,13个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区生产规模7522万袋,占年计划数125.37%,编印发放标准化技术规范“口袋书”、“手册” 2390多份,指导培训128场、1495人次。
(二)农业“五新推广”指标完成情况。
引进推广食用菌栽培新技术3项,其中在屏南县甘棠乡推广滑菇棒式高产栽培技术,面积30万袋;在福安市城阳乡、福安市松罗乡推广葡萄园栽培竹荪技术,面积80亩;在古田县城东街道坑里村推广黑木耳吊袋栽培技术,面积50万袋。
(三)菌政管理情况。
全市总共持有母种生产许可证1家,栽培种生产许可证108家,栽培种无证数量40个。出动菌种生产检查207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8起,引导办证19户,责令整改且已整改18家,引导办证19 户,重新申报审批、规范许可证件数量21件。
(四)食用菌现代产业园与现代农业食用菌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建设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食用菌现代产业园项目已完成投资6150万,占年度计划102.5%,创建区域为古田县大桥镇、吉巷乡、城东街道三个乡镇,核心区为古田银耳生产、加工和销售集中区的大桥、苍岩、沂洋、瑞岩、横洋、中村、永安、渭洋等村。现代食用菌发展资金项目省、市下达年度项目任务数4个,项目总投资632.2万元,主要内容是推进菌包生产线由传统手工装袋向机械自动化装。目前福泉鑫公司的海鲜菇袋栽自动化生产线、鹭友公司的食用菌菌包全自动化生产线、茂新公司的食用菌袋栽自动化生产线三个项目已完成建设,云轩食用菌厂的菌棒自动化生产线项目正在建设。
(五)设施食用菌栽培保险工作情况。
截至目前,古田县已有2家保险机构参与设施食用菌栽培保险工作,其中人保公司目前承保374张保单,为420户农户办理银耳种植保险,投保菌包数量1439.3万袋,保费86.4万元。目前已赔款295个案件,赔款户数为382户,定损袋数为21.6万袋(未扣免赔),为农户赔付371.1万元。
(六)工厂化生产情况
2017年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共有工厂化生产企业18家,日产量共计101.55吨,年产量3.16万吨,占全市食用菌年产量的3.2%。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食用菌站年初结转结余0.63万元,本年收入70.4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本年支出70.6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51万元。
(一)2017本年收入70.4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5.89万元,增加58.07%,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70.4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7本年支出70.5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9.58万元,增长38.4%,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64.9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0.19万元,公用支出4.77万元。
2. 项目支出5.63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70.5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9.58万元,增长38.3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费2.1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88万元,增长68.75%。主要原因是提高退休人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例。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科目。
(三)死亡抚恤5.1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因病去世增加。
(四)事业单位医疗2.7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13.38%。主要原因是调资后工资增加。
(五)事业运行支出46.26万元,与2016决算数增加13.23万元,增长40.0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和新增事业人员的通讯费补贴。
(六)农业结构调整补贴支出5.63万元,与2016决算数增加1.26万元,增长28.83%。主要原因是增加食用菌品种结构调整指导的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支出3.2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38万元,增长13.24%。主要原因是调资后工资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6年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增长0%。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9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0.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同比下降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100%,主要是: 厉行节约,降低事业运行成本。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年末事业单位业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变化,运行费下降100%,主要是: 厉行节约,降低事业运行成本。
(三)公务接待费0.00万元。累计接待0批次、接待总人数0人。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00%,主要是: 厉行节约,降低事业运行成本。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安排专项业务费5万元,已并入市农业局专项业务费自评支出中编制绩效自评报告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