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D00105-2501-2020-00005 | 文号 | 宁市科〔2020〕7号 |
发布机构 | 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0-02-27 |
标题 |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科学技术局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0105-2501-2020-00005 | 文号 | 宁市科〔2020〕7号 |
发布机构 | 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0-02-27 |
标题 |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科学技术局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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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27日
抄送:市直有关单位,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印发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科技部门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及省科技厅工作部署,经研究,制定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措施如下:
1.积极组织市内高校院所、科研单位、企业申报福建省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技术项目,及时向省厅推荐,并全程跟踪服务落实。
2.对科技型企业及科技项目申报、科技成果登记、技术合同认定等,开展远程咨询、网络申报、线上审核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其中,科技成果登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分别通过“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在线办理,相关数据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所需相关纸质材料延迟至疫情结束后提交。
3.对高新技术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高新技术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了解企业实际困难和需求,及时对接联系相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4.通过科技局官方网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微信交流群、科技人才工作交流群、科技特派员服务群等,建立“一对一”机制,加强科技惠企政策解读及我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宣传。
5.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兑现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等激励政策,充分调动企业研发投入的积极性。
6.除新申办来华工作许可业务外,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A、B类)的转聘、延期、变更、注销等业务统一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上受理,实行聘用单位“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补交。
7.加大力度征集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联合金融管理部门,督促受理银行开通绿色通道,落实好“科技贷”政策。
8.积极发动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科技服务,指导帮助农民和农业企业解决春耕生产、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不误农时、不耽生产。
9.对承租市级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不含国有独资、控股企业),免收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两个月租金,减免租期原则上为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