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索 引 号 ND00125-0201-2020-00015 文号 宁审〔2020〕87号
        发布机构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20-12-3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审计局关于印发工作秘密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 ND00125-0201-2020-00015 文号 宁审〔2020〕87号
        发布机构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20-12-3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审计局关于印发工作秘密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审计局关于印发工作秘密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宁审〔2020〕87号 2020-12-31 16:15
        | | |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审计工作秘密管理,经局领导同意,予以印发《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审计局工作秘密管理补充规定》,请认真遵照执行。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审计局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365网新闻_365防伪查询系统_日博365邮箱审计局工作秘密管理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审计工作秘密管理,根据中央保密委员会《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审计署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和我局保密规定等,细化工作秘密管理补充规定如下:

          一、应确定为工作秘密包括:

          (一)审计委员会讨论,未公开报道的审计工作。

          (二)经责联席会讨论议定的审计工作。

          (三)纪检监察征集的审计工作资料。

          (四)年鉴征集未公开的审计工作资料。

          (五)审计组审计执法全过程纪实、有关审计工作方案讨论记录、审理会辅助资料等。

          (六)汇(选)编文件规定、会议材料等审计工作资料。

          (七)OA系统以及《发文审批单》流转的审计工作内容。

          二、不应确定为工作秘密包括:

          (一)提交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经会议公开的。

          (二)提交审委会工作报告,经会议公开的。

          (三)门户网站、报刊等经脱密后采用并公开的。

          三、工作秘密责任人的确定:

          (一)承办人是确定工作秘密的初始责任人,负责提出确定工作秘密的建议。

          (二)科室负责人或审计小组负责人为工作秘密复核人。

          (三)局领导为确定工作秘密责任人。

          四、工作秘密签批程序:

          确定为工作秘密的内容,通常与行政公文、签报、审计业务文书、简报等载体制作同步进行,承办人提出拟定意见、依据理由、知悉范围、纸质份数,逐级审核报批。科室负责人提出审核建议。确定工作秘密责任人审核签署。

          五、审计现场工作秘密管理可由审计组组长或审计现场负责人优化程序,坚持规范化、最小化原则,实现产生、运转、保存和销毁环节全程可控可靠管理。

          六、汇(选)编非等级秘密的审计工作资料,应在明显补位标示“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内部工作 注意保管”等。

          印发审委会、联席会议的会议(工作)资料,应统一编号,建立发放档案。

          七、通常在岗前培训时进行工作秘密有关要求的教育培训。确定审计组和审计进点时,审计过程中,应常态化进行工作秘密教育,提示保密风险。

          八、工作秘密除归档保存外,收发、传递、保管、解密及销毁工作通常由承办人全程负责。

          本规定由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返回顶部